有關清盤呈請及 為附屬公司委任管理人的 內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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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entronTelecomInternationalHoldingLimited
(InProvisionalLiquidation)
星辰通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1155)
有关清盘呈请及
为附属公司委任管理人的
内幕消息
本公告乃由星辰通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 上 市规则 」)第13.09(1)条及第13.25条以及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规定作出。
清盘呈请
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本集团获告知有清盘呈请乃分别针对本公司两家全资附属公司(即福建先创电子有限公司(「福建先创」)及福建先创通信有限公司(「福建通信」)。
针对福建先创的呈请
针对福建先创的呈请乃基于由该公司其中两名雇员就欠薪提出金额为人民币75,854.56元的索偿。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法院」)接纳该呈请。然后,法院委任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及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先创的管理人。
针对福建通信的呈请
针对福建通信的呈请乃基于由该公司其中四名雇员就欠薪提出金额为人民币97,710.80元的索偿。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法院接纳该呈请。然后,法院委任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及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为福建通信的管理人。
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法院就福建先创及福建通信的清盘授出的命令,所委任管理人的职责如下:
(a)接管该等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调查该等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c)决定该等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
(d)决定该等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e)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该等公司的营业;
(f)管理和处分该等公司的财产;
(g)代表该等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h)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及
(i)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公司正在就该等事项与管理人联络。本公司将于适当时根据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以待达成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的公告所载联交所对本公司实施的复牌条件。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星辰通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戴国良
主席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戴国良先生及戴国煌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黄腾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卫民先生、林天发先生及肖祖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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